Ning, expressivo – libera me, in primordial air.

單純的專利

Posted in 數日子 by ning 凝·格格 on 八月 21, 2008

19歲“末期”,右手仍然無法在畫冊上停止肆虐。

這又是模擬誰的作品? 不太記得了。 會是北条司嗎? 不是很確定。 反正同學就一套一套的將漫畫書籍租借回來,我便一頁一頁的翻看,一頁一頁的去認識人物的表情。 但是,畢竟模擬能力有限,再加上自己沒有所謂真正的畫工,所以我嘗試在畫紙上描繪的四張臉,其中三張不幸地出現臉部肌肉“扭曲”現象,而第四張臉就張貼在這裡。(相信我有自知之明,不想將好好的人物描繪成體肢殘缺,於是索性完全放棄了模擬身體的部份。)

就這樣子,有了一些門面的開場,卻沒有正規的結束式。 如同那一年的19歲,我連一聲完整的“啊”也沒來得及叫喊完全,它即如此消逝了。 但逝去的只不過是一個數字,如此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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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隻身來到洛杉磯的時候,還未滿23歲。 沒有生活歷練可言,也從沒嘗試過獨立生活。 我有的只是最單純的腳步和撐得硬硬的頭皮。 對於城市場所的交際沒有天份,所以一些能夠安安靜靜一個人完成的活動,成為我最貼身的消遣方式。

在一個記不起名字的午後,我突然決定要畫一位清瘦的少年。 這回不再模擬了,讓鉛筆線條自由發揮。

果然心誠則靈,這位鉛筆少年被畫得很瘦,瘦得像一張薄紙。 似乎只要稍微對他哈個氣,他就會飄走的樣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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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純的慾望也會擴張。 有了全身印象,我就想再來個側臉。 草草描了描,(嚇),發現這不極像一個人嗎?

好,我又來一廂情願了。。。。 這人不很像阿寶嗎? (不是台灣藝人阿寶,是我們的中學同學阿寶!)

 

這樣子亂給鉛筆人冠名字,沒甚麼大不了。 像這位瘦削的女生,我也管她叫廣末涼子:

 
雖然這樣子說,還真有點本末倒置。 我應該是先想起廣末涼子尖尖的臉型和短短的薄髮,才會如此在冊子上塗畫的罷。 而這張簡單的“頭像”是甚麼時候開始存在的? 因為沒有在畫紙上記錄日期的習慣,我只能用猜的: 這大概是我25歲的時候畫的。 難以置信嗎? 一位25歲的成人怎麼還用童稚心靈,簡單地塗寫著生活? 我只能說,數字就只是數字而已。 我們一直都擁有單純的專利,管你的年齡占一位數還是三位數。

 

 

 

19歲 ~ 小小人物

Posted in 數日子 by ning 凝·格格 on 八月 14, 2008

当故事情節不自覺地被淡忘以後,畫冊上還是留下了一張張,小小人物的臉孔;縱使失去了姓名,卻神情依舊。

 
只是,有些事的根源,即使追溯至最初的時空,也未必能找得到答案。

 

 

所以,請不要問我為甚麼會有如此一番承擔,浮游在頁面上。
那一年,我19歲,天知道我腦海里在想些甚麼?

 

19歲 ~ 炎炎の夏日

Posted in 數日子 by ning 凝·格格 on 八月 14, 2008

19歲那一年,我在巴生的一所雙聯課程學院上課。 巴生是一個海港城市,但我們同學之間鮮少到市區去逛。 可能是因為我們都來自小鎮,習慣於單純簡單的遊樂方式,更甚於霓虹閃爍的都市遊戲。 在有上課的日子,大家都會在傍晚下課後,一起浩浩蕩蕩地步行到附近的小販中心吃 “大大盤” 晚餐。 顧名思義,每份單點的餐肴,都是 大 、大 盤的。 記得那時候,我最喜歡的其中一道佳餚就是“月光河” -- 好有詩意的名字吧! 呵 ~ 用本地香濃黑醬油以猛烈火候炒出來的寬肥河粉,被鋪在碟子上,變成了黑濃濃的夜空。 被端出來擺到我們面前之後,身兼“帶位”與“侍應生”兩職,老愛用五彩膠圈綁著小椰樹頭的安娣就會以俐落的手勢,握著筷子在夜的中央掘一個小黑洞,再將月亮“下”在洞裡頭(將生雞蛋剝落到熱騰騰的河粉中央)。 然後遊戲便開始了: 我們將周圍的河粉撈起來覆蓋著月亮,讓夜色將月光藏起來,呵呵。 最記得那鹹鹹的蛋香,自濕濕的、半熟不生的河粉蛋花里冒出來 -- 除了以誠懇的舌頭來舔食之外,任何的撫撩方式都無法圓滿完成跟“月光河”的親熱。

 
週末時候,大家都愛到鄰近的朋友家窩在一團聊天、打哈哈。 但,more often than not, 除了到學校圖書館之外,我都愛留在房間里摸東摸西。 被誤以為是躲在家裡K書的機率很高,雖然我從來不愛去作解釋。 我一直屬於比較跟不上潮流的那一類,所以中學時期很多同學追閱的漫畫書本熱,我都沒參上一角。 可是在巴生唸書的時候,不知哪一位同學租了高橋留美子的漫畫集,而且還借了給我看。 我知道她是畫《亂馬 1/2》的啦;但我忘了那時候同學借給我的是哪一輯(搞不好是同一個漫畫家的其他作品)。 反正就覺得那些人物的表情好可愛,所以會在週末,炎熱的夏午,自己一個人留在房間里(室友都出去“玩”了),模仿畫畫。 離開巴生以後,那些鉛筆畫就被我帶回居鑾,躺在書桌的抽屜里。

 
某一年的大學假期,我從美國回家渡假,將畫冊從抽屜里找了出來。 突然之間覺得很是寶貝,於是將畫冊帶上飛機,一起越洋跨海,飛了過來。 就這樣,畫冊就一直跟著我,陪我住在洛杉磯的房間里。
 

 

 

 

現在看起來,中間那位蹲在地上,穿著牛仔褲的,像不像美和樣? (呵,一廂情願的想法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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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即使到了現在,我仍然很喜歡這個她。
安靜的神情,好像在凝望著甚麼。

 

 

 

啊,當年我19歲。